公正过的遗嘱,办理继承公正,是否需要亲属都到公证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03:17
遗嘱上写要把房子的产权给我爸爸,并且遗嘱是公正过的,那么在办理继承公正时候,是否还需要其他亲属(我大伯和我几个姑姑)到公证处填写放弃继承权的那个书吗?怕是他们不服遗嘱内容,故意不去,让我没办法办理继承公正。如果真那样,我该怎么办?

原则上不需要再去办理什么继承公证的,应该是你们带上遗嘱公证的法律文书和相关立遗嘱人死亡及相关产权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法律手续,如果由于文书存在缺陷的,确有争议的话,可能只能通过确权诉讼来解决问题或者需要再办理继承公证。具体你可向当地律师做个咨询。

不需要。公证遗嘱指明给谁就是谁的,不需要其他人表态。
另外,上面那位,遗嘱是必须要办理继承,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合法,确认继承人,才能拿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的。你凭遗嘱直接办理过户在法律上也是不对的,房管局怎么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份生效的遗嘱。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只有你爸爸又房子的继承权,其他人是没有的,也就是无放弃继承权之说法,公证遗嘱的撤销也需要去公证,所以你无须担心上述问题

法律允许通过立遗嘱把财产给任何人!只要那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他们不服也不怕了!当然到公证处公证只是使那遗嘱更有说服力!

不需要到场,遗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