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丢失还需要登报声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30:53
请人帮忙办户口,户口没办好,户籍证明也没拿回来,请问户籍证明能做什么违法的事吗?需要办理挂失吗?
但是我的应该早就过了有效期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户籍证明没有挂失手续,一般的,派出所都会在开出的户籍证明上盖上仅限办理户口迁移使用,他用无效的章。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存档,不具备身份证以及户口的相关法律效力,故不需要挂失并声明作废。

户籍证明丢失要补办的,不需登报注销。身份证丢失才需要这么做。

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存档,这句话不对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30天,可以登报申明作废
你的是朋友有帮你代办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登不登报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