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产权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37:09
10年前父母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三层住宅一楼使用权为母亲,二楼使用权为我,三楼使用权为父亲,房屋所有权为我,此离婚协议经过公证,但因我当时未成年,房屋没有过户,房产证名字至今仍为我母亲,产权证现在在她手上,现该房屋即将拆迁,我母亲想独吞拆迁费,我能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要求过户吗?拆迁费用依法该如何分配?
婚前 婚后??晕~~~麻烦看清楚问题哦~~~

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让你父亲去起诉,要求你母亲履行协议,办理过户。

1、依照《离婚协议》,你只享有二楼使用权;
2、无法进行过户;
3、如房屋拆迁,使你丧失房屋使用权而你母亲未给与你补偿,你可以与你母亲协商解救;
4、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看婚前还是婚后以及房屋产权人等

这个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