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以私人买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11:46
我们村就是岳坊镇牛王村解庄村民组,原属于我庄的25亩土地,在60年被借给拖拉机站使用,现在不知什么原因被镇卖到粮站,现在又被私人占领,荒芜.作为一个爱惜土地的认识特心疼,但又不知怎样要回属于自己土地.现请有关专业人士告诉我怎么办?更希望有关领导看到后能够处理此事,我真情谢谢你们.

土地国家所有,任何人所谓的“买”也只是买它的使用权,一般买的房子是70年使用期限,不知道你们村的怎样。

以前的制度不完善,多事都是口头承认的土地所有权,你们如果有地契,可以收回。如果没有,那么土地是村民公有的

土地不可以私人买卖,因为中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获得的只是使用权。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第四十七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可见,我国法律是严禁土地所有权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买卖、出租、抵押的。但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并有一定的限制。

集体土地买卖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