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土地买卖使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30:12
我的一个朋友在县城买了块土地,因靠他有关系,我让他帮自己代买了一亩,但土地使用证上是他的名字,使用50年。因关系到自己半身的心血,有几个不明白的问题特向专业人士请教! 1)土地批下后,他把我买的一亩地以合同的形式转给我,这个合同可是有效合同? 2)以后我在这亩土地上建房可能办到房产证? 3)当土地使用权界满,政府收回这亩土地,我在上面的所建房屋能得到何种补偿? 谢谢!

1、合同有效,但须到市县所属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为登记是土地所有权的生效要件;
2、完成如上所述第一步,你建房的话就可以办到房产证;
3、《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出让方也就是和市县所属土地管理部门再协商。如果收回,上面所建房屋是你的呀,肯定要补偿给你是不是,那么怎么补偿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