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私人买卖协议有效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17:46
我家买熟人的旧房子,钱是07年3月10日交的15万一次性交清,由于对方房屋购买不到5年,我们之间商订,于08年8月进行过户,但07年10月我们就可以入住,我们之间签定了私人买卖协议,商订房屋价格不能改变,而且我们将对方的房屋产权证拿到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做危险吗?

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效力多大,取决于违约责任的大小。
危险性还是很大的:
1.新的税费的不可预见性。当初规定是2年,后来突然改到5年,导致很多冒着风险等了1年多的购房人最后还是过户了!是否将来营业税会改为7年10年,是否个税会提高到20%,是否会增加物业税等其他税种。
2.由于中国唯一认可的房产凭证为房产证,目前尽管你给对方15万,签有协议,且持有对方房产证,但只要不过户,房屋的产权还是原房主。如果原房主突然遭遇经济危机或者破产等问题,该房很可能会被查封,到时你无法过户,且房主又无力支付你15万,岂不是房财两空。
3.房产证随时可以挂失,只要原房主办理挂失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房产证,并进行买卖。
4.违约责任的不确定性,加入房价涨了5万,违约金只有2万,当然人家宁可违约。你说是熟人,不可能为这个违约,但是如果房价涨了10万呢?呵呵,他就会犹豫了吧。我们这里房价1年就涨了1倍,呵呵!
5.。。。还有就不详细说了!

那要是现在过户我们要多交很多钱,我们家条件不好!他们说明年交满5年就没有这个费用了,我们这里房屋买卖不满5年卖的话,我们买主要交税的啊,很高的啊!
人家都花15万买了120平的大房子了,经济危机不会的都是中石油的职工,条件很好,和我家30年的交情了.
依据我们两代的交情,他们不会去搞什麽挂失的.
我们房屋是郊区偏僻地点20年的老房子,也很小要是价格变化也是下降,升值基本可能性很小,
高人再指点我们,我家条件不好,结婚买房子,挺郁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