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刘拜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53:24
一出元曲吗?请回答

  四大南戏——《荆》、《刘》、《拜》、《杀》

  在元末明初,还有些较著名的南戏剧作。其中《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习惯上简称为《荆》、《刘》、《拜》、《杀》)被称为“四大家”(见凌蒙初《谭曲杂札》)。这些剧作的传世剧本都经过明人的修改加工,已非原貌。
  《荆钗记》一般多认为是元人柯丹邱所作。剧本叙穷书生王十朋和大财主孙汝权分别以一支荆钗和一对金钗为聘礼,向钱玉莲求婚,钱玉莲因王十朋是“才学之士”,留下了他的荆钗。成婚后,王赴京考中状元,因拒绝万俟丞相的逼婚,被调至烟瘴之地潮阳任职。他的家书被孙汝权截去,改为“休书”,玉莲不信“休书”是真,坚拒继母要她改嫁孙汝权的威逼,投江自杀,被人救起。王十朋闻知玉莲自杀,设誓终身不娶。后夫妻间仍以荆钗为缘,得以团聚。
  《荆钗记》的开场“家门”声明此剧是为表彰“义夫节妇”而作,它的宗旨是提倡夫妇间的相互忠信。在这个意义上,王十朋被塑造为与早期南戏中富贵易妻的蔡伯喈、王魁、张协等人物相对立的形象,从与之相反的角度表达了相同的家庭伦理意识。同时,剧中也包含了一些新鲜的、具有市民社会气息的生活理想。首先,把“义夫”与“节妇”作为对应的概念,意味着妻子的“节”需要丈夫的“义”作为报偿,这已不是正统礼法所具有的内容。它不仅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女性的权利,还隐隐渗透了市民社会中以利益的平等交换为“义”的潜意识。剧中写王十朋误闻玉莲死后立誓不再娶,甚至不顾别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劝诫,更是把维护对亡妻的“义”和维护自身的情感,放在了礼教规范和家族整体利益之上。而钱玉莲出于“烈女不更二夫”的信条而自杀,虽是一种典型的“节妇”形象,但作者写她最初选择王十朋为婿,是因为认识到他“一朝风云际会”,就会“发迹”;
  写她以“若能勾赠母封妻,也不枉了争名夺利”鼓励王十朋赴考,都是直接从实际利益考虑,不假以虚伪的道德掩饰,这些地方也都有浓厚的市俗气息。
  此剧的文辞较粗糙,多用俚俗语言,但戏剧性很强,有较好的演出效果。
  《刘知远白兔记》是“永嘉书会才人”在《五代史平话》和《刘知远诸宫调》等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现存的几种明代加工本情节稍有差异。刘知远为五代后汉开国皇帝,作为一个穷军汉出身而登上皇帝宝座的人,他一直使老百姓感兴趣。剧本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