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中补偿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59:34
两个情况。
1、07年进入公司,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1月新劳动法出台,公司开始签订一年合同,现2010年1月合同到期,老板炒人。请问可以获得劳动补偿金吗?可以获得多少?

2、07年4月进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1月开始签劳动合同。如果在2010年4月被炒,请问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07年进入公司开始计算工龄,予以经济补偿,不存在对07年未签署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

08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溯及力,不能加重企业08年以前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