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女是如何分割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38:16
我是一个养女,我的养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病死了,大概到我八岁的时候我的养父娶了一个后娘,她给我养父生了一个女儿。后娘很讨厌我,因为我的养父对我比对他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好,所以我后娘把我视为眼中钉……。
直到我今年嫁了人,生了一个儿子,我后娘害怕养父把家产多分给我,所以跟我养成父离婚了,。财产是这样判的。我养户有两块地基,一块分给了女方,一块给我养户,还有一间位于黄金地段的店面也判给女方,但是我养父说这店面(那店面估计可以买肆拾几万元)的户名要做我妹妹(养父的亲生女儿)的名字,然后在支付女方人民币叁拾零柒万元整,女儿 归女方抚成,男方每年年底支付给女儿生活费伍仟元整至女儿满18周岁为止。其他所欠的债权债务由男方偿还(我养父欠外面将近十五万元),他只得到一榴估计壹万肆拾万的房子和一块地基;
我想问一下假如有一天我养父不在了,那我养父剩下的财产是不是全部归我个人所有。因为我的妹妹说她还有份养父这里拿走一半的家产,我妹妹的妈妈说她女儿有权回来分家产,我养父说:我妹妹和她妈妈已经拿走了那么多,现在剩下的家产就归我和我养父所有,我妹妹就没有份了。请问一下是不是我妹妹还可以分割一半走呢?假如是的话,有什么办法不让我妹妹拿走呢?

1、如果当时分割财产时没有写明你妹妹不再继承你养父的遗产,那你妹妹有权继承你养父一半的遗产。
2、现在要你养父立下遗嘱,将他的财产写明将来由你一人继承,这样你妹妹就不能继承你养父的遗产了。

你可以让你的养父立下遗嘱就可以
给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