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个人建房的买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39:12
土地是村里集体土地,是以前村里统一规划出来给村民建房的,我分到120平米,建了3层楼房,现在因有急用想把自己的这套房子卖了,不知道能否自由买卖,或者要走什么渠道手续?
那么我可以申请向村里买下这块地吗?然后再出售房子吗?

买卖是可以,但只能是,半自由,即只能出售给本村农户,而且,你不用担心,如果是其他人买,担心的是买主,只要你不追究,村委会不追究,没事的,(一般这事涉及到拆迁,才会有这种争议,原房主觉得亏了,就会反悔,这里面一般受损失的是买方,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补充回答:不可以,你知道房地产开发吧,即使村委会答应卖给你,也是“小产权”,你要办所谓大产权,手续繁琐不说,你的这点地也不给你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不能自由买卖~~~要去你们村子里规整~~~土地是划分给你的~~~只给你使用权~~~你没有买卖的权利~~~给你一个建议~~~你可以在别人同意的情况下私下交易~~~最好是熟悉的人~~~因为这种交易你是可以随时收回地权的~~~你们签署的合同只有你们自己去执行不带有法律意义的~~~但你可以租给别人用~~~~你要卖吗还有可能别人告你收回的你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