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建厦蓉高速公路水口-都匀(龙里段)鱼塘遭毁坏施工方拒绝赔赏请求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06:17
本鱼塘,是向我岳父承包农田约4亩.用来修建鱼塘(有承包合同,并经县政府及副县长批示养鱼应于支持)现因修建高速公路莲花特大桥经过我鱼塘,龙里县拆迁指挥部从未与我协商赔赏事宜.直接找到我岳父按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完毕(我事后才得知)开工后施工方用爆破施工法将我鱼塘内炸出一个深3米X宽约60平方米的大洞,造成我的商品鱼2-3万尾全部流失.鱼塘周围的塘坎每隔两米有一个塘柱全部开裂.造成鱼塘成为废塘.施工方与拆迁指挥部借口鱼塘为非法鱼塘为理由,拒绝补偿,拒绝协调.
请求法律援助内容:1.应该向哪个单位申诉,求偿?
2.施工方与拆迁指挥部此做法是否合法?

在此敬请广大网友给予法律援助,帮忙查询.本人感激不尽.!

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1,“本鱼塘,是向我岳父承包农田约4亩.用来修建鱼塘。。。”也就是说,鱼塘不是你的,是你租来的。租的对象是你泰山。你与你的泰山之间有协议(不是破坏你们翁婿关系),就事论事地说,你应该找你的泰山。
2,“因修建高速公路莲花特大桥经过我鱼塘。。。。”修建高速公路一般而言不是一个县政府可以拍板定下来的事,因为耗用资金量大,县级财政一般支持不起。所以县长和县里领导签字的表示支持的意见只能在国家意志跟前稍靠后站点。
3,拆迁指挥部经过与你泰山大人的协议就已经完成补偿工作,也就是说鱼塘已经补偿过了。所以不必再经过你这里。
4,对不起,我不能写了,对你不利的。
我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才写的。

先把现场照片拍好,并且保护好现场,具我所知鱼塘的赔偿好象要高于农田,如果造成间接经济损失,你要将相关材料全部准备好,并且拿到相关单位的戳子(如村委会)证明以上事实。再将其他人证等准备齐全。收集完毕后再找一个相关律师咨询花点小钱(咨询费),也不提前面的赔偿。因为前面按什么赔偿了不管 即使你告赢了也就补你的差额的钱。另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法律上都维护国家的营造工程,也就是说你最高得到50%的赔偿已经顶天了。而且你的这个里面还有承包因素,所以主体比较麻烦。你要算算 告下来的结果和钱,赢面大的话再进行下一步,总之这样的官司不比民事官司。麻烦得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