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法官进来看看我需要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40:47
事情发生在09年8月23日中午12:05 。
甲骑摩托车经过乙的店门口把鸭血打翻在地上。乙就在店门口说:“给我把鸭血捡起来。”甲可能没听见,乙就又说:“也!怎么老软!”,甲回过头对着乙就说:“你再骂一句!。”乙就又说了一句:“打翻我的东西你还有这么凶!”甲听完就放下摩托车直冲乙跑去用拳头打乙。乙还手,打不过,跑开来。丙当事在店里用剪刀剪鸭肠子,看见老公被人打就从店里跑出来帮忙。拉着甲,而甲看自己的右手被人拉着弄开来,弄不开就用左手打丙就用手顶上去,丙手上还拿着一把新剪刀,就被甲顶到左手腋下。甲突然就倒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丙愣住了,乙马上用手机打120。当时有很多人旁观。其中有人打了110,丙被带进公安局,立的是刑事案件。120把甲带进医院经过10小时的抢救过来没有生命危险。当时公安定的伤是轻伤。丙一进去就交了4000人民币,什么都没开也没放出来,过了5天又交了3万说是:2万受害人医病的钱,1万是保释金。写了个2万的单据。交了3万人是放出来了。甲住院的一个月内乙的亲人去看了5次并买了东西去看的。第二个月就去了2次。第三月甲出院但天天去医院按摩。甲一出院,乙丙就找甲解决这件事,想与甲私了。甲就说左手五个手指不能动,用不上力,医好了再说!甲就这么拖到现在。一天至少要三四百人民币。甲从住进医院他老婆就没做事了一直照顾甲。
乙丙很着急。甲说过要打官司,那么请问打官司是民事还是刑事?丙要做牢吗?丙赢的可能性有多大输的可能有多大? 法官会怎么判?

甲47岁,年轻当过兵,有个老战友在报社当主任。 丙40岁,没有什么关系。 乙丙是夫妻,很老实从来没做过犯法的事。 甲乙丙从事的是买卖鸡鸭的生意。 我是乙丙的儿子22岁男。
怎么办??????从小到就没经历这种事,我都喘不过气来,恨自己没本事,有的时候都想死掉算了,自己也就没什么烦恼了。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自杀的了。哎。。。。。。 我要怎么办?????
好心的人帮帮我!

先别着急。这事不是大事,就是赔钱的事。
首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刑事伤害轻伤的话最多3年,但是丙明显不是故意伤害,社会危害性不大,最多是缓刑,不会住监狱的。要积极应诉,找当事在场的证人,证明丙不是故意伤害。
再者,关于民事部分,能和解最好,不能和解就打官司,看你叙述的对方甲也不是省油的灯,按摩是必要的治疗费用吗,肯定有律师支招。

你才22岁,自什么杀啊,家里出事你就等像个大人样,安慰父母,操持好家务,钱吗,花了再赚没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不了。当务之急就是和对方沟通下,看他们什么要求,太离谱就不谈了。直接请律师应诉了,赔偿也是有依据的,不是所有的都赔。
对了,还有1万的保释金,案件结束记得找公安局要回来。

首先请您不要担心,您的母亲这种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您所说的情况属实,丙的行为应当是过失行为,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也没有违反治安处罚管理法。本案只是一起民事案件,对方要起诉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您的母亲只要而且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其次,从公安机关的角度来看,公安机关当时肯定是以故意伤害罪立的案,但调查之后发现故意伤害罪难以成立,而伤情也只是轻伤,无法构成犯罪,便撤案。撤案之后必须立即无条件放人,因此公安机关收取的所谓保释金是没有依据的。

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不积极控告的,一般会不了了之;如果公安机关顶真了,起诉到法院,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不论怎么样,对被害人肯定要赔偿的。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的责任。
1、最坏的结果:刑事加民事
2、好的结果:民事赔偿责任。

不是大事,没事的~~~~~~~他找你要钱 就别给~~~~~~~~~~~~说什么也别给~~~~~弄个民事案件直接陪点钱就 可以了 坐牢是绝对不会的~~~~~~~你和他讲要么去把案子了咯 要么就别想从你哪里拿走钱~~~~ 他这个事无赖 想从你这里诈钱~~~我碰到过这样的人~~~~~~~你就别给钱~~~~~~~ 就1条路:想拿钱就把案子给了了去派出所,不了就别想要钱~~~~~~~~ 还有最无赖的一招就是:你别给钱是前提 然后你每天去烦那个主办案的民警烦他个3.4个月 无论他怎么说 你就烦着他 让他出面给你了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