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律师请进!我需要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13:25
我从07年6月在石家庄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到10月份,未签署劳动合同,工资是压一个月的形式。即6月份的工资7月份结束给,7月份工资8月份结束给。
10月份我请了一个多月的假,等回到公司的时候,老板说我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新人员,我就被迫提出了辞职,但老板以我以前的工作没有完成(有一单业务的尾款没收)和以前的工作有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为由,拒绝支付我9月份一个月和10月份已上天数的工资、服装押金、为公司买办公用品的未报效款项等共计1650元,并以未完成工作为由,说什么时候完成剩余工作,什么时候给工资。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或是通过那个部门(其他单位)要回属于我的哪部分工资。
如果需要起诉,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

请详细说明,或是能帮我的。
现在的问题是,劳动部门举报没门路,以我现在的情况,申请律师劳动仲裁的话,我仲裁费都掏不起,还有没有其他途径。
比方说,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能够立竿见影的。

不好意思,我是南京律师

首先,你说的工作没有完成的情况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如果有按规定办,但扣除后不得低于当地最地工资标准。

其次,单位其他的理由均没有法律依据,我就不赘述了,你完全可以自己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单位进行处罚。举报不需要材料,但要本人去填写表格。

如果劳动部门的处理你不满意,你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也不需要什么证据,只要你把现有的能拿到的比如工作牌、劳动合同等,没有也没关系,劳动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

补充:你说的情况只能去劳动监察机关,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只要你去举报,劳动监察机关必须调查事实,进行处理,否则他们属于行政不作为,属违法行为。这和其他的向政府投诉行为不一样,不要有什么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