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32:48
某公司经理叫采购员刘某买枣3000斤,刘某采购了10000。第一批5000到化后,经理生气了,严厉批评了刘某后,叫财务付款,并警告刘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到货,公司经理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了要刘某自己外理。问经理做法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公司采购员的行为代表公司,对外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公司必须把10000的货物接收,然后对采购员进行处罚。

第一批得到经理追认且由公司付款,要刘某自己处理没有依据。第二批经理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