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诚请各位高人指点迷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32:11
我是一名刚来北京工作的应届毕业生,7月19号通过中介租了房,月租1800元,并与房东按合同签订了一年的租期, 付一压三。10月底刚交了这个季度的房租,可是房东于12月6日带着中介当面通知我说要把房子卖了,由于当时我父母也在场,所以他们随之又帮我找了新的住宿,面积比原先的小了20平米,价格也高了100块,并且房东因为种种原因只跟我签了9个月的合同,但中介费我还是按合同给了全额,新合同随即于12月8号起生效。按照常理来说房东应当履行以下几点义务:
1、退还给我本月9号-20号共8天的租金以及这个季度余下一个月的租金
2、退还给我1个月的押金(屋内无任何物件人为损坏或遗失的情况下)
3、赔偿给我合同里所规定的200%的违约金
4、退还给我电卡及燃气卡余下的金额
我应该承担的义务包括:
1、缴付租房期间的水费(因为我至今没有收到查水表的通知或账单)
2、交还房屋所有配备的钥匙及电卡和燃气卡
然而房东目前坚持不退还我本月余下12天的租金,也只愿意赔偿我一个月的违约金,理由是上一个房客只住了三个月就退房,我记不清是人家没有赔偿她任何损失还是只赔了一个月,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反正现在她就是不想跟我妥协,找理由拖延时间。我想请教各位高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去法院告她呀?我心里明白自己吃哑巴亏的地方是在房东没有限定我搬家日期的情况下就找到了新的住处,这可能是由于自己经验少和品性善良吧,理解房东想趁早卖出房子获取较大的收益,而我自己也没时间去分散太多的精力。但是这也不是她可以欺负我的砝码吧?所以麻烦大家伙能帮忙想想对策,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耗下去,每日支付双份房租的心情可想而知是烦闷的,并且这其中遭受的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心上的损失都是无形且不可估量的!谢谢各位啦!
首先我很感谢tonysonqy昨晚的耐心分析,在此我想把具体的情况再阐述的清晰一点,以便于大家伙能进一步帮助我解决这个难题。然而需要澄清一点的是作为受害者我只想尽快的摆脱这件房屋租赁纠纷,哪怕房东无耻到不退还我应得的租金也无所谓,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罢了,所以不存在什么目的和奢求。

其次我这次搬入新的地方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毕业后参加工作才不到半年,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影响自己的生活,即使是由于缺乏法律常

虽然你说了几个法律用语,但是可以看得出你的法律常识非常少,由于你的描述过于混乱,无法判定你遇到的具体情况和目的到底是什么,不过有几点可以告诉你,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房东把房先租给你,在合同没有到期前如果把房子卖掉,那么新的房东必须与你把原租赁协议履行完,才能把你轰出去,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误;另外,你虽然签了第二份租赁协议,但是你始终没有说原来那份租赁协议是否已经终止或解除,从你的描述看,你现在同时租了两处房屋。
如果你想解决,请把情况说的清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