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女方悔婚,要分手,我能依法要回彩礼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00:49
1 订婚当时我家准备给4600元的,可她家要11000元。迫于压力便给了 !
2 订婚后我们经常住在一起
3 她不尊重我父母,我们感情出现问题,女方悔婚!
希望做律师的做详细回答,谢谢

可以的,根据最高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
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不过有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您必须证明给付女方的确实是彩礼。彩礼并不是口说是就是的。彩礼是一方(通常是男方)为了达到婚姻目的给对方的礼金,另一方(通常是女方)悔婚或退亲时应该将彩礼退还。如是男方父母自愿赠与双方共同生活的,不能以彩礼论。
其次,您双方是否已同居。如果有同居过,一般会算上共同生活的损耗,不会全额退还。
再次,按照您那里的风俗习惯,这种情况是否应当退还?因为彩礼是个很复杂的存在,既可以算赠与,某种意义上又像订金。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会考虑当地风俗。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1、如果是女方悔婚,而你订婚时给的钱是为了结婚而给予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2、如果是你的问题而导致女方悔婚,则你拿回这笔钱的可能性很小。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只要没有登记,可以请求返还

首先要明确这11000元是什么性质的,用到了什么地方,是赠予的?还是用于给双方买结婚用物的?如是为结婚而赠予,可适当返还;如已经买了衣物,则不用返还。

肯定能要回来啊 去他家闹一顿 然后打110 这是最省钱 最快的办法了 因为他们也要面子 闺女没嫁 不能骗人钱啊! 在不行就砸掉他家锅底!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