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补缴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48:30
我于2000年5月进入单位上班,但2008年9月以前单位一直未给我交社保,我现在离职了,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我以前的社保,然后这个程序该怎么走?请教高手解答!谢谢
那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呢?

你的意思是单位从08年9月开始给你交社保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去强制要求单位补交的,因为已经过了时效了,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08年9月开始你就应当知道要求单位补交了,到今年8月,时效结束

可以
还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稽查和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举报

你总得告诉我 你在哪个城市上班 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