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要不要办向单位办社保终止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22:01
新进一家单位,签定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3个月,现在才刚刚一个月零几天,却发现工作非常量非常之大,非常之累人.有时连续几天加班到凌晨5,6点,身体真的受不了了.由于从事会计工作,发现这家单位的流程很有问题,之前交接给我的女孩子留下很多没对清的账,再加上第一个月对流程不是很熟悉,在我手中也产生了很多没对清的账.7号跟经理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上边写的是大约20号离开.经理只是口头答应招新人,但几天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根据之前离职交接给我工作的女孩子讲,她是9月份提出的离职,一直被拖到11月底才被允许离职.我对目前的工作苦不堪言,太累了,现在只想早点离开,哪怕半个月工资不要了都要走,太累了.我看出来经理也在对我实行拖延战术,不放我走.但我实在不想再在这里经历一次月底连续加班到凌晨6点半的痛苦,所以我决定这几天就走,留下的一堆破帐也不对了,不通知任何人.
现在的问题是:我要不要向这家单位办理社保终止单? 9号跟人事讲了要走,所以她们立即给办了终止,并打了一张单子,今天去要没给我.根据今天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单上的记录,社保什么的一分钱都没扣,也就是说我到这家单位他们就没有给我交过社保,那我离职之前要不要向他们索取社保终止单? 因为在之前那家公司离职时给开的社保终止单在应聘现在这家单位时已经给了这家单位的人事,所以我要不要将之前公司的社保终止单要回来?
实际这个想问的是:因为这家单位根本就没有给我交过社保,那是不是就不存在他们给我开社保终止单的问题?以后我应聘别家单位他们需要的是这家单位给开的社保终止单还是我以前那家单位给开的社保终止单?
PS:在试用期提前3天提交离职,然后3天后离开不用负法律责任吧?
请求大家的建议,现在的生活痛苦不堪,身体实在受不了了,精神状态极差,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撤不撤这几天就会做出决定.

试用期间书面提前3天提出离职,是完全合法的,如果公司不批准,是公司违法,你可以马上走,并且要求结算全额工资。
如果这个公司没给你交过社保,那就不需要社保终止单,拿回你以前的就好了。
其实社保终止单有无都没多大关系,新公司有社保的话为你交社保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了,直接把你以前的社保关系转入就行。

2008年1月1日起在北京社保终止单就已经作废了,转移社保的时候是需要的。
如果想知道试用期期间公司是否为你上了社保,只需要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公司所在社保中心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