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收容“嫖娼”当事人,会不会不行进身体检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16:48
大家好!我有一件急求了解的事想问大家!
我的一名男性好友也就是这件事里面的当事人,也是受害人。受害人因被他前女友所陷害“嫖娼”。前女友说有事找受害人并带一名陌生女子去到他家里,进屋几分钟前女友说接电话而出去门外几分钟,几分钟后前女友带来几位警察把受害人抓走强行拘留15日,并且还要收容6个月,问题是受害人并没和陌生女子发生过性行为,没认罪也没签过字,却依然被拘满15天。
警方证据只是陌生女子的一面之词,一口咬定自己和受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还收取受害人400人民币,陌生女子不知道何时故意撕坏一个避孕套丢在受害人卧室床上,这就是受害人被拘留,收容以及罚款等就是足够证据吗? 这都是我单听我朋友受害人一个人口里说出的事情。我可以怎么帮助他?
请问一下哪一位律师同志能告诉我一下这是有可能的事情吗?。。。。。。。。谢谢

真是诡异的很,呵呵。但嫖猖定罪的确是靠口供就可以,只是需要双方的口供,及互相的指认,缺一不可。不可能上来就说要拘留,要拘留也得先是回派所先做笔录,如果只是小姐指认,你朋友没有承认,24小时拘留后会放人的。但派所的JC一般都会威逼利诱你说说了就放你走之类的话,没经过这些的人一般就都招了,那就是JC的行话,你成“死鱼”了。

2013年8月2日

妹 2468 大哥
刚 168 哥
出 544 不要
来 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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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锦名笑着对车玉力道:“小力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说给爸爸听听。”
方旭他们分到的一个班长叫章名,很年轻的一个四川的小伙子,个子不高,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听得人发笑,不过没人敢笑.军训是以系为单位把班级打乱了来进行的,由于都是建筑系的新生,因此很快的大家也就熟络了起来。章名训练起来可真叫一个苦哪,照帅科的话说就是整个把训练特种兵的那一套搬到了这里来训练民兵.这些东西对方旭来说只不过是小CASE,当年老道的训练比这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但对其他的人来说无疑算得上是人间地狱。一天下来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个个像死狗似的趴在床上,帅科更是不停的大骂教官不人道,没人性,也难怪,现在的学生从小到大也没吃过什么苦头,大多都是娇生惯养的主,什么时候吃过这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