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问题升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57:31
本人于8月14号通过人事和总经理面试合格后进一家韩资公司做采购,在11月14号过试用期,在12月8号我们部门经理(他比我提前3天进公司而已)说一些部门对我不满,,已经投诉到总经理那里了,总经理决定解雇我(借口),让我在本周末(12月13号)离职.
本人工作廉洁,无不良污点,也未和其他同事有什么仇恨或是渊源,唯一就是,我有我们部门经理的贪污证据。
我的猜想:我们部门经理想把我赶走,再招个他的心腹过来,以便以后在收供应商回扣部分能更方便。
说明下,我们总经理是韩国人,我们部门经理是朝鲜族人,他们之间可以沟通,我是汉人,,和总经理不能直接沟通。
请问,就以上问题我可以向公司提出那些索赔,另外本人进公司近4个月以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保。
我进厂以来未签署有劳动合同!
在12月11日,我向公司提出我的离职补偿要求时,公司说不能按我的要求做出赔偿,现在公司叫我继续上班,作为我个人我是不想继续呆下去了,,我下一步能做什么呢?我要是提出辞职,我能要求公司在那些方面给我补偿呢?

1、公司未买社保违法;
2、未签劳动合同同样违法;
3、你有两种选择,要求公司与你签合同,单位不得拒绝;或者辞职,单位应赔偿你双倍工资。
4、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