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会计上报销的原始发票是否要盖上附件章或其他戳记?有啥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30:18

从企业加强内控方面的要求来说,出纳人员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于付款完毕的同时,在付款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发票等单据上加盖“现金已付”或者“银行已付”或者“款项已付”等类似印章,以防止重复付款。

至于是否需要加盖其他印章,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以及业务性质,自行做出具体规定。

在付款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发票等单据上加盖“现金已付”或者“银行已付”或者“款项已付”等类似印章,以防止重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