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运费抵扣的一个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17:26
铁路运费除了大的红色货票外,还有补运费的单子,名为"运费杂费收据",上面的项目与货票一样,请问这上面的运费\基金和分流费是否可以抵扣?国家是否有明文规定呢?谢谢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2、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因此,题中货票只要套印了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则该货票上所列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两项,准予依法抵扣,其他项目及其他票据不得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精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其基金和分流费是不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