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方国家习惯称他人的姓而不是名?不是好容易搞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15:11
难道是他们有很多姓氏,不容易搞混?

西方多数国家名在前,姓在后。姓表示你属于那个家族。是只称姓,还是只称名,还是连名带姓一起叫,要看是在什么场合。对于家族以外的人来说,只要不会引起误会,只称姓就可以了,好比咱中国人称呼“王先生、陈先生”。家庭内部则只叫名甚至小名(爱称、昵称)。但在正规场合,如法律文书,则要连名带姓一起称呼的。

这纯粹是一种民族习惯,没有特别的原因。

他们有很多姓氏没错!

首先是社会习俗和文化方面的原因,名只是在熟悉的人中称呼的,这里不去深究了;其次,我觉得实际比较容易解释的原因是:西方的人名相对很少.而姓很多,叫正式称呼用名而不用姓则重名的太多了吧:
常见的男子名就是Tom,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等等, 女子名为:Jane, Mary, Rose,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等等. 叫这些名字的人太多了.比如克林顿和盖茨都叫Bill,乔丹和杰克逊都叫Michael,其余叫Bill和Michael的名人仍然是数不胜数。

是啊,我读圣经,一堆的雅各、约瑟、犹大、约翰,西方人难道没有创意取个好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