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出租屋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44:09
我有一间出租屋租了给人,但那人几个月前就不知去向了,怎么也联系不到,我按合同规定解除了租借关系,并把他原来的家私一起租了给别一个人.现在那人突然间出现,并要求拿回他的家私,我就叫他给回前几个月的房租,我再把他的家私给回他...请问,这合法吗?我应该怎样做.
<<<不合法,"留置"必须经过双方协议,否则无效. >>>如果他一直不和我联系,那我就任他把他的东西放在我这吗?

合法,这是你租金的一种私力实现方式。
他如果不还你租金,你可以留置他的家私,他即使起诉你,法院也会先从家私中扣除租金部分后才将其返还给承租人。

合法。

不合法,"留置"必须经过双方协议,否则无效.
现在的措施建议是,要求其给付房租费,如果其真正的要说法律等情况时.再按照法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