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责任分成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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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 可让上级机关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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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 2006-8-31 10:30:00 作者:本报编辑 9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 可让上级机关复议

  张先生问:我自己驾车在南四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对此不服,《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规定该如何请求重新认定,我该怎么办?
  孙士江律师解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向当事人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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