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分别指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01:37
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分别指什么?

简单的说,民事合伙是从事民事活动的合伙,商事合伙是从事商事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但是民事活动往往也会涉及营利,所以实践中区别并不明显。实践中一般来说,民事合伙并不到工商局注册字号,仅凭合伙契约约束各方的合伙;商事合伙则会到工商局注册名称(字号),明确从事商事活动。

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合伙的一种划分方式。这类国家的法律根据民商分立原则,将合伙区分为民事与商事两大类,规定民事合伙由民法典规范,商事合伙由商法典调整。

民事合伙,是指以自由职业者组成的从事民事活动的合伙组织,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诊所等。这类合伙由合伙人以自身或雇员的某种特长或技能为他人提供民事服务。商事合伙是指合伙人组成的从事生产经营等商事活动的合伙。虽然有此划分,但在不同的国家做法也有区别。例如,法国比较恪守民商划分,认为民事合伙不能有商事行为,其经营活动属非盈利性的。不仅一般的民事和商事合伙,而且具有合伙性质的参股公司、事实公司、企业联合体、经济联合体等也不能相互混淆。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他们对60年代出现的企业联合体的经营限制。企业联合体是企业间形成的管理与服务组织,他们认为这类组织是民事性质的,不能从事商事活动,因而在1961年颁布的一项法律中就限制它只能为联合体内的企业提供信息等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虽然它也能够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招标,但承揽的业务却必须转给联合体内的有关企业,而不得以联合体的名义组织生产加工,也不能联合起来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甚至不得联合开发产品。在德国这种区别却正在逐步减弱,1994年德国制定了合伙公司法(该法于1995年正式生效),规定合伙人如果从事民事经营活动,除可以申办一般民事合伙组织外,也可以依照合伙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民事合伙公司,允许从事某些商事活动。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对合伙也有类似的划分。

我国法律对于民事与商事活动没有严格的划分,因而一般也不区分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但在《合伙企业法》中,由于限定了合伙企业的营利性特征,即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民事”合伙组织排除于本法调整范围以外,从而使本法事实上成为调整“商事”合伙组织的法律。

民事合伙,是指以自由职业者组成的从事民事活动的合伙组织,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诊所等。这类合伙由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