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可以要求受害者解决方式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35:38
比如,一个学生犯罪,受害的学生跟他暴力解决,罪犯不干了,把受害者告上学工办,要求按“解决方式不对”开除那个受害的学生,然后自己上学。
能开除吗?

自已首先都犯罪了,还恶狗咬人,让别人上不了学??????????我看你告完自已也上不了学.当然告他人是你、也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想告就告呗,只是知道的人多了,你也没脸见人。

“一个学生犯罪”
应该不是犯罪吧。我觉得也不是什么一般的打架,否则所谓的受害人也不会要求暴力解决。
受害人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果违反校规的话,应该是要开出的。
法制社会了,这种私力的解决方式的确值得商榷,严格限定适用
“解决方式不对”还是有道理的。
当然,如果他真的是犯罪的话。那学肯定是没有得上了。甚至还有更加严厉的惩罚

“暴力方式”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相施暴者是否给受害一方的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果仅是轻微伤,就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的范围。(关于伤害级别的认定,我国有专门规定)。此时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非刑事规章处理。
而大多数校规的处理方式有批评、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五种。
这里先不论受害的学生解决方式是不是正确。正常情况下校园里的斗殴事件,伤害程度一般不会达到轻微伤害以上,因此不会属于刑事案件。按照校规也不会轻易达到最为严重开除学籍的处理。而且学校对于相互斗殴的学生一般采取对等处罚的原则,对于双方做出同样的处罚措施。因此不会一方离校,而另一方继续就读的可能。
第三是酌情考虑施暴者的行为动机(先受害),更会从轻处罚

不是犯罪吧?犯了罪还能上学?一般的打架按校纪校规处理.

可以告 但原来的过错不能抵消

可以,但是双方都要受到惩罚,不可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