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精通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40:58
有个朋友,借了别人钱,那人还不出,就拿了一辆赃车来抵债.
如果我朋友知道这是脏车,构成销赃罪吗?如果不构成销赃罪,那又是什么罪呢????
在有两个以上的人证指证的情况下,即使我朋友不承认,是不是也能直接起诉呢????

一问、销脏罪罪名不科学,应该是“窝藏、转移、收购或则代为销售赃物罪”
我国刑法312条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全称应该是“窝藏、转移、收购或则代为销售赃物罪”,其主观上是以“明知”为必要条件,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完成就可以认为犯罪即遂;在行为主体明知的情况下没有肯定构成上述罪;
二问、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起诉标准不以证人数量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我过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楼所问根据我过刑事诉讼法乃公诉案件,在此自诉条件不做赘述;

如果你说的第一句话确实是这样的情况,那肯定是不构成销赃罪的。至于是否收赃,还要看你朋友的主观故意是怎么样的。收赃、销赃是故意犯罪,有别人指证是没用的,必须承认了才能定罪,是不能直接起诉的。

我认为不成立销赃罪.建议委托权威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构成销赃罪。
有人指证就可以立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要看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