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解答劳动法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40:18
我朋友提前三个月辞职,可公司还不到三月,才过了1个月就派人交接,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另外,在其公司干了好多年,一直没有买保险,请问可以叫公司补回吗?
二楼的说的对,我估计我朋友大概也不是太想走!

如果你的朋友已经想好要走了,那还那麼在乎提前二个月吗?除非他根本就不想走,如果不想走就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希望他的老板给他加新,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打工的,不过千万不能要求赔偿,在说你要走了,公司当然会招人来,不可能等你到了三个月走人的时候才招人进来吧!一般的保险都要在15年才能有用,在说保险费用也是自己交耶!没有买也是一件好事。像我现在走的时候还要退保险更加的麻烦。嘿嘿。。。。。。。。。

不能要求赔偿,劳动法规定辞职是要提前30天也就是一个月通知对方,而且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公司只不过把日期提前了两个月,只要公司能说出合理的理由就没什么问题。至于保险嘛。。。。。。。。。。。。嘿嘿嘿嘿。。。。。。。。。。。。。去劳动监察大队揭发公司“公司没给我买社保”。。。。。。。。。那公司可就死定喽。不但要给所有的员工补交保险,还要罚款。。。。。。。。。。。。。。。。。。。。。。。。总之是。。。。。。。。。。。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