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领养小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43:47
我有一个已经结婚的朋友,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小孩,她现在顶着很大的压力,先生和婆婆对她很好,让她觉得很报歉。她希望有一个小孩,能够为他们这个沉寂的家庭带来新的活力。她和她的先生都是温柔善良的人。

只要你的朋友同时具备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另外她的有配偶者同意收养子女。这样就可以孩子了,可以自己找孤儿的监护人商量收养孤儿,也可以找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孩子的生父母协商收养孩子。或者社会福利机构都可以。可以订立收养协议的,也可以办理收养公证,还可以只是口头协议。

另外正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这样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就正式成立了。收养关系成立后,要到公安部门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我建议可联系当地妇产医院或者民政部门。这是最有效的途径。

或者你朋友的父母当是去偏远山区旅游,边走边打听吧。象这种事情如果认起真来是不难的。记得一定要办好善后工作。领养时一定要体检,免得养段时间有感情再发生什么事情不好办。

到处都有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