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减轻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16:11
甲为包工头,带丙 丁(有点弱智)在外工作,(正当工作),因丙丁产生矛盾,丁气走(身无分文),甲想给他钱但他拒之.
现已经有3天,丁没有讯息,也没回家,
如果丁出事,追究法律责任的话,甲作为包工头,应负怎么样的责任?
现在尚未得知其出事讯息,如果想补救减轻事后的法律责任有何方法?

由于丁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点弱智),甲作为包工头带丁出外打工,使其脱离了原监护人的监护。换句话说就是甲与丁形成了事实上的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所以,对于丁的出走虽是由于与丙争吵引起,丁自主离开。但鉴于监护关系中,甲应付监护责任的。
根据民法、民通意见,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或是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监护人或单位有权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如下:
1 问清楚丙争吵事由,最好是由丙的书面证据或人证证明丁的出走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或是自己积极采取了阻止措施下,仍然自主的离开。
2 不要隐瞒,快速与其家人沟通,或许丁在其平常熟知的地方。注意沟通方式要诚恳,毕竟要是他家起诉的话对己不利,最好私下解决。
3 可以采取通过媒体登寻人启示等媒体手段进行社会寻找,显示你的积极行为。不建议报案,但是超过正常寻找时间范围,可以实施。
最后,祝你早日找到。

甲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采取积极措施寻找,报警、通过媒体登寻人启示,如果能及时寻找到丁,甲应该赔偿的范围和数目会少一些

现在不是讨论法律责任的时候建议你,马上报案。

给公安同志一点辛苦费,要他们尽力寻找,其实公安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只要你能让他动起来。

给媒体打电话,寻求帮助。

自己找张丁的照片,做个寻人启示。将城市各个地方贴满。想尽一切办法找人,就算最后出事,你的良心和对方的家人也会原谅你,法庭上也会为你尽力补救的行为,减免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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