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这套房子能不能归纪女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3:12
纪女士有兄弟姐妹五人,纪女士与她的母亲两人共同生活有一单间,前几年纪女士的母亲去世,纪女士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说明房屋归谁。但老人的后世处理完事后,纪女士兄弟姐妹四人及直系亲戚十几人 在一起开过家庭会议。在这次家庭会议上纪女士的二哥 大姐 三第 四第(大哥早已过世)及亲戚都认为这套单间应归纪女士。(纪女士一直照顾老人的生活,而且老人身后的一切费用都是纪女士一个人支付的。)当时参加这次家庭会议的二哥 大姐 三第 四第和所有亲戚都没有异议包括纪女士的二嫂。(由于纪女士非常相信大家不会反悔,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定书面协议。)
前几天纪女士的二嫂突然来到纪女士家中,以纪女士的二哥有病需要钱和纪女士又买了一套住房为由,要纪女士搬出并要卖掉纪女士母亲留下的单间。
这套房子能不能归纪女士所有?纪女士的二嫂有没有卖掉纪女士母亲留下的单间的权利?
1.纪女士没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
2.纪女士母亲去世至今有四年多时间。
3.这套房屋是产权房,产权是纪女士去世多年的父亲。

如果纪女士没有其他的住处的,

那么,此事最坏的后果,也就是再开一个家庭会议,把这套的房屋的权属分清楚。那么纪女士因为没有其他住处,至多也就是出点钱,把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但因为纪女士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赡养义务的,从理论上讲她可以多继承些。

但是,作为二嫂,是决定无权把这套房子卖了的。

另外,如果这套房屋是使用权房而非产权房,则纪女士能继承承租权,其他子女一般不可能把屋卖了。

关键在于这套房屋产权是谁的。

一,纪有没有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二,她母亲去世至今有多少时间?
讲清楚了才好回答

如果能证明当时“家庭会议”中其他继承人都是同意该房屋归纪女士所有的,那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纪女士所有。理由如下:

1、所有继承人一直同意该房屋归纪女士所有,其他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

2、纪女士一直扶养老人,且承担了老人身后的所有费用;

3、虽然是口头协议,只要能证明其真实性即可,这样的协议并不以书面为要件。

二嫂并不享有继承权,无权处理该财产。只有当二哥继承了应得份额后,方能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对继承财产享有一定的权利。

既然没有遗嘱,而且,如果该女士又证据证明其他继承人已经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权,那么,这件放理应就归该女士个人继承。不过,既然,出现了意外因素,所以就显得比较复杂了,为了稳妥解决问题,建议该女士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协助解决。

纪女士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赡养义务的,从继承法上讲她可以多继承些。

不能因为二嫂的索要,房子就归二哥、二嫂所有。

继承法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母亲的遗产是可以由纪女士多分的。

需要其他兄弟姐妹证明家庭会仪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