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立遗嘱的时候还没有这套房子,能不能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21:11
请问,也有1983年立的遗嘱,可是那是还没有现在的房产,遗嘱上只是说将全部财产,包括家具 存款 家中现款抚恤金交给某人。那么房子会不会算作遗嘱里所说的全部遗产呢?

老人死前几年,有了这套房子,但是房子是公产房,老人死后由兄弟3人均摊出资买下产权。不知能不能算老人所说的全部财产。
况且遗嘱上写明全部财产,包括有家具 存款 家中现款抚恤金,在他上述举例的财产里没有写房子的事情,不知房子是否算在全部财产里呢

谢谢,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经验一定帮帮忙

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看遗嘱是否有溯及力的问题。
目前的相关法律好像对此并没有很明确的条条框框,
但是从遗嘱的本意来讲,是将个人生前的全部资产,包括现有和将有的都应该包含进去,换言之,如果这个老人有一批股票,立遗嘱时候价值100万:
1、100万股票贬值了,你找谁要去?
2、100万股票升值了?难道不纳入全部遗产?

如果这样分析的话,我想答案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