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买有单位住房一套,现父亲病重如立遗嘱,让我继承这套房子所有权,那我继母还有权利继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58:03
继母是在卖方前和我父亲领的结婚证!

房子是你父亲与继母结婚之前买的,你父亲有处置权,让你继承没有争议,放心就是!

这要看你父亲和你继母如果在旧《婚姻法》实施的时候结婚的,那么看结婚年数是不是在旧《婚姻法》规定的5、6年以上(具体年限我忘了)的话,那么你的父亲立的遗嘱无效,他只能处理房子一半的权利,因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是属于你继母的。
如果他们结婚时在新《婚姻法》实施后,那遗嘱就能成立。不过你的继母享有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