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跟单位的工作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17:24
我是一个医学本科的应届毕业生,当初3月分跟单位签了国家教委的毕业生协议书,是签的五年,待遇为按国家待遇,当时口头答应每月有科室奖金的50%(一直以来本科医生到这都是这样)。
可是来了以后跟单位签单位的协议书(不是正式工作合同)的时候,人事科说领导政策变了,要签8年,如果我们不愿签的话就解除协议,我们可以走人,如果要签的话就签8年,而且上面说半年没有奖金,科室自行发给我们的话那是科室的事情,还有就是在8年合同期内,我们考到的职业医师资格证和档案要扣留在医院。没办法,都7月份了还能去哪找工作,硬硬头皮签了~~~
上了一个月班,科室按往常一样给我发了一半奖金,我很高兴,可是到了这个月,护士长突然对我说人事科说我们没奖金,所以要把我上次的奖金扣回去,以后也不给我发
请问,医院这样跟我们签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现在最郁闷的是我们医院的护士全部是聘用制,刚毕业出来的中专护士都能拿全额奖金,可是为什么我们本科毕业的医生前半年却没奖金???半年以后也只有一半
我们现在只有工资了,扣了养老保险(医院没有帮我们购买医疗保险)后我们的工资只有680块,难道读了5年的国家统招本科就这么点待遇??还真不如别人读技校的去打工的强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专家太不负责了,还是要考虑一下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吧。他提起仲裁以后在原单位就做不下去了,现实如此。我觉得你首先考虑一下自身原因,是不是尚处于实习阶段?业务能力不够等等?然后找几个人集体找下院方领导吧,把你们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看他能理解你们不,如果不行,你又不服气,再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