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房屋产权,但开发商找不到了,有谁知道旺达置业再哪里,怎么联系.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26:11

第一,本案属于新建房屋产权确认问题。
第二,一般来说,房屋应当有一个初始登记,然后根据转移情况,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正)第十六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本案情况,申请人通过上述初始登记办理基本单元房屋所有权登记,难度很大,毕竟上述“五证”很难提供,尽管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留有存档,但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却有可能根本没有办理。
因此,这条途径办理产权登记,可能性不大。
第三,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且该诉讼属于集团诉讼。你们与开发商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是基本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违法情形,经过法定途径后,法院会作出确权判决。
第四,根据法院判决,到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只有这个楼没有产权,没有煤气,没有物业接管,这个问题以不属于产权问题了,并且解决起来似乎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