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购房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39:27
本人购买了一二手楼房,房价35万,已经付给卖主首期20万,剩余款项15万元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
但由于本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24万,超过了未付房款9万,而且全部贷款银行只能直接放款至卖主帐户。故本人与卖主签订了一合同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卖主收到住房公积金24万放款的当日即时将超过房款的9万元划账回本人账户。

请问该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卖主如果到期不归还9万元,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还款吗?

不能,首付需要您自行准备,剩余款项可尝试申请公积金贷款。
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所需资料。

有效。
第一,住房公积金货款额度不能超过购房价总额,和自己当时实际能承受多少没有关系。所以,申请24万元公积金贷款是合法的,与卖主签的补充协议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第二,公积金货款尽量货多一点,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只能贷一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原有住房面积小于规定面积等),才可以申请第二次,所以政策要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