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为什么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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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是区分与简易和普通程序的,特别程序只适用于以下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为什么你说的那种情况不能适用特别程序,简单的说,那是法律规定,复杂的说,特别程序属于非诉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只有一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由人民法院通过特定的程序来解决,在特别程序里不存在起诉,都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

你说的对所有权纠纷,是有相对人跟你争权利的,你觉得能适用特别程序么?

特别程序适合申请认定财产无主而不是所有权归属的争议.而你说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