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判决书的签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32:11
当庭判决离婚之后,法官已经通知双方去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上签字,另一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去签字,该怎么办?法律有没有强制措施?还是一直等着他想什么时候签就什么时候签?
谢谢答复
可是法官一再强调要两个人一起去签字,我真不知道法官到底想干什么,先是迟迟不给判决书,后来要先房产过户,才给判决书,现在又要一起去签字
我没法质问法官,怕他会再次难为我
对方也一直拖延
难道不能自动生效么,法官不想结案么,这样到什么时候是尽头啊

不是在离婚判决书上签字,而是在判决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如果其不去签字,法院会通过邮寄送达或是直接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邮寄送达已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时间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的,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捺印,并注明日期,该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果当事人或是亲属拒绝签收的,可由法院找当地居委会人员或是邻居做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当事人拒签事由,由法院工作人员和见证人签字后留置送达,该判决书即视为送达。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不上诉,该判决书便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判决书判决内容履行

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办法,即把周围邻居找来做见证,把情况注明后放在他的住处就视为送达了。这是法院的事情,你不用操太多的心。

好像到了一定时间会自动生效吧~
好像哦~

世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