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协会的领养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34:20
去动物协会领养了一条狗,协议规定:不得有嫌弃、贱视、摧残、打、骂等任何虐待的行为。如有这种行为,甲方将领回该犬,并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直到诉之以法.当时我以为他们是闹着玩,当时为了想得到一条狗,便签了字.领回来后因工作忙,狗有病没有及时送医院,被人家告到协会去了(病了三天).现在协会的人把狗抱走了.当时押了500元,现在他们不退钱给我,说我虐待小狗,违约.请问:动物协会的领养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当时签字,只以为他们是闹着玩.

这种协议是否符合情理

不是符合不符合情理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即可为,而且领养了动物不得有嫌弃、贱视、摧残、打、骂等任何虐待的行为并非不合理要求,人家是动物协会,宗旨肯定有保护动物,要求你爱护动物是合理合法的。至于500块钱,虽然写的是罚款,实际上是违约金。
另外,仔细看你的协议。

签了字就不是闹着玩的!

不用想了``你字都签了`现在你只能白白浪费500块咯`..
哎``名字不是随便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