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学校“滥”收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42:50
请问学校有权力自己制定对没能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的困难学生收取滞纳金吗?对于困难学生无疑是雪上加霜。本校校长是本省教育局的书记,这样的话我们学生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不应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
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91号)的规定,“滞纳金是纳税人因占用税款而应对国家作出的补偿,属于税款被占用期间的法定孳息,与滞纳税款不可分割”。
学生上缴学费不是交税
上诉吧,国家法律支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