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商标抢注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5:31:59
我想知道,一个商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但一直没有注册,别人再注册是不是属于商标抢注行为,商标法好像规定得并不详细.
注册人与我公司虽在同一个省,却不在同一城市,同时没有曾经与他发生业务联系,我方该如何提出异议?
对了,我公司的商标从1999年开始使用,但一直没有注册,主要业务范围在广州本市

我公司已申请注册,但注册时间比对方晚20天,而且对方不是广州市人,注册地点也不是广州市!这让我公司对提出异议不知有没有影响?
成功率有多大?
证明品牌的影响力及是否与注册人在同一地区,这2点很模糊,请问如何理解?????

首先要弄清一个问题,"抢注"是指抢先注册的意思,并不是说有"抢注"行为就会被驳回,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的出发点在与反对不正当竞争,因为你大了解您那边的具体情况所以不能做出具体判断,在此给你一点建议,您要是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如果您觉得赢的概率不大,而品牌对你们又比较重要可以先建议您与商标注册人协商转让,倘若商标注册人不同意,那时再提出异议!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全

如果您方便告诉我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QQ249583815。针对您那边的具体情况我可以做出更具体准确的分析!

1、不是所有的你未注册商标,他人注册都被称为抢注。
2、抢注的法律构成要件:
首先,你的商标使用在先,有一定的知名度。
其次,其他人申请注册了你的商标;
第三,申请注册商标的人有主观恶意。
3、商标抢注必须满足这些要件才可能构成。
更多专业问题,请致电:010-51297057,msn:info@gotbrand.com.cn

这个根本不算被抢注,只能说你们公司不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没有那个意识罢了,现在如果商标被别的公司注册了,你也没有办法告别人啊,因为你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们公司所使用的商标买回来。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在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指不得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