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基地非上班时间造成安全事故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38:33
劳动者亲属监护人在轻微精神病的前提下签了与该工地负责人不平等条约。之后病情恶劣加化。贫困的家庭已经负担不起巨额医疗费用。该负责人因为签了条约事先声明后果一切自负。请问,是否还能找工地负责人赔偿医疗损失。

由于此时双方不具有雇佣关系,故不能适用工伤处理方式来解决纠纷。但这不表示施工单位不用赔偿,相反此时施工单位可能还需要赔付更多。
首先,工地的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到位;
第二,如果不到位,受伤者的受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受伤者的家属能够证明上述两条,可以通过侵权诉讼的途径要求施害者赔偿损失。由于是人身权受到了损害,受害人还可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可以找工地负责人赔偿医疗损失。那份条约如果将负责人应尽的义务加以排除的话是无效,该怎么赔还要怎么赔

不平等条约违反劳动法,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