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8:25:33
可不可以在出租房时合同上标明了承租人交纳此税

按照现时规定,如果出租房屋是要到房产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出租房登记证,所以房产管理所是要收手续费的,顺便说一下,国家还规定出租房屋,屋主是需要缴纳房屋租赁税的,按照用途和各地规定的不同,一般按屋租的5%到12%征收。 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原则上应于四月份一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故无法一次缴纳的,经批准可于四月、十月分两期缴纳。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以租金收入总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每月租金收入超过1000元的,按租金总收入额的5%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就是说:
不仅要交12%的房产税,还要缴5%营业税及5%*7%的城建税和5%*4%的教育附加费

可以标明。但是法律不会承认。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合同上直接把税费也算进租金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