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29:10
昨天看到税法中这样一句话“印花税是对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税法规定应税凭证”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我不明白其中所说的“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是何意?还有会计中所说的中间何是何意。
谢谢大家!
我是说会计中所说的"中间体"是何意?

“书立”是指立合同、立帐簿、立凭据的行为。
“领受”是指领取树立许可证照的行为。
“应税凭证”是指合同、帐簿、凭证、权力许可证照。
对同一应税凭证,如果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均为纳税人,应由各方就所持的凭证的各自金额贴花。
“会计中所说的中间何是何意。”这句话不懂你的意思。

一般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供、销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这些都是要交印花税的。

每月要据收入30%成本70%的3%计提,每年要根据合同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