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铜须门事件,夫妻离婚未满周岁孩子该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44:45
女方最近怀疑有铜须门类似事件,男方有部分网上记录,可否说明是女方过错,结婚一年半,女儿未满周岁,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女儿,那孩子该判给谁?
如果就下面两位说的,是不是孩子在周岁在下,不论女方是否有过错,男方都不能提出离婚,只能协议离婚?

未满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关于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问题,
1、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子女未满周岁,原则是判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到子女成年,中间在必要时不排除子女提出超出判决数额的费用要求。
2、假如子女已经不用哺乳的,可以归女方,也可以归男方,但是,很多的判例是判给女方。
3、当然假如一方抚养明显对子女的成长不利的,应该判给另一方抚养。
4、假如子女已经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和正确的表达能力,法院在判决之前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

妇女在怀孕和抚乳婴儿期间,其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至于其子女判给谁抚养,看谁对子女的抚养有利了,幼儿原则上一般都是判给母亲抚养的,男方按月或年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一直到成年或者到子女完成学业.双方都不想抚养的,由法官指定一双抚养,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到成年或者到子女完成学业.稍大一点的,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幼儿,法官可以征求子女的意见愿意根谁一起生活,另一方同样须支付抚养费的到完成学业为止.

以上两位说的不对,男方确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予以立案审理,是否判决离婚,则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另外,即使没有对方过错的证据,也不是在一年内不可以起诉,而是在分娩后六个月内不得起诉。女儿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