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新手!报销差旅费避税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15:38
我们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了给律师避税,有些律师找来一些发票来冲减工资提成,但他拿来十几张相同日期的火车票(并且全是回程票),那如果税务局来查税的时候会不会问这些车票到底是谁坐的或是更细的问题?也就是说会不会找我的麻烦?我要不要在火车票的背面写上人名或出差原因?另外有的律师找来一些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来抵一部分税,要不要拟个聘用合同?无缘无故地加了个人,年底除了要多交一份残疾人保障金外,还有别的费用或不好的地方吗?
再一次感谢大家!!!
就当做律师助手或临时人员也要交社保吗?现在有规定说只要是员工就要交社保吗?要是那样的话就太麻烦了!

1、虽然可以用票据来顶替,但是以不能太明显了,一次出现这么多同一天的火车票,税务局是会注意到的,既然是为了避税,是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那么最好做得缜密一些,否则一旦被税务局查到,还是要补缴税金,还可能要罚款,得不偿失。
2、如果一个人用两个人的名字发工资,那么就涉及到就业合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不止多交残疾人保障金,主要是如果签订合同,那么每个月都有另外多交纳一份社保,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比较麻烦。

你们的做法好正规啊.
第一点,这样的火车票是不可以的.我也碰到这个问题,连号的几十张单线车票.经理给我时我就跟他开玩笑说,你公司的员工可真是利害啊,只出去不回来,你就不怕别人说你拐卖人口啊.后来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把这些全拿回去了.这些地方太明显了,你也只是给别人打工,为什么要背这么大的责任.到时他们会说是你的原因的.因为你没有提醒之类型.毕竟你才是会计.如果他们想冲工资让他们拿别的来.

第二个的话,我这边只签了合同的,其实的多没有.因为社保的话,我们这边几个人保是没有要求的.因为养老保险是按销售的比例来纳的.税务不管几个人保,只管有没有足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