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单位这样的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36:18
我在单位工作了三年,每年签订了劳动合同,负责单位的会计工作。现想辞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并要求单位安排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单位总以找不到合适人选来接管会计人员,对辞职申请也不给予批准。请问单位这样的做法对吗?我应该如何做?
谢谢。

我个人理解单位是不对的,但没有查阅相关规定,关注中!

好象是要找到合适的人接手你才能走,可为什么感觉单位舍不得你走啊 !

好好赶
工作不好找啊!

你辞职吧,反正有人会来接替你的位置的。不过通常公司财务和人事会玩“人间蒸发”,你要先过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