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法律方面的事情,有谁能够帮助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1:29:10
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妻刚刚结婚不到三个月,由于某些小事,女方始终不和好,回娘家后就一直都不婆家,就这样耗了一个多月了,男方看调解不成,就想提出离婚,就想问一下,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后,他们之间的财产应该怎么样分呢?因为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所以房子不能算在内,当初女方买家电的时候是用男方的过礼钱买的,那到最后分的时候,东西应该归谁呢?

财产的性质以结婚为严格的分界线,结婚前用各自的钱买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用共同的钱购买的东西当然是共同财产了,结婚之后由于混同了财产,所以不管谁用钱买的东西,只要没有明确说是个人的,就属于共同的财产。
你说的房子是老爸的,不是他们夫妻的。实习小律师说的那个买彩礼的钱说成是赠与在此案件中不成立,因为结婚而形成的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所以,实际上法院在这个案件中,会追溯各种财产的最初来源,所以,你说的彩礼买了家电,需要你的证据证明。当然,如果证明不了,家电可以双方共有,然后平分,同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这个时候不用你证明对方也会自己说这些家电是用彩礼钱买的,所以最好找个律师,去打这个官司吧!

真不明白,为什么要结婚!!!想创造吉尼斯啊!

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房子既然没有过户就只有使用权了,没有所有权,不在财产分割范围内.
至于女方买的家电,若是在婚前所买则属于女方财产,并不因为钱为男方的彩礼而改变,这属于赠予关系.若是婚后所买,则为共同财产,同样一个一半.(以婚姻登记时间为准)

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