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权?怎样行使代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02:41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个方面: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事有债权,且该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而且能够行使债权但不去行使;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四是需债务人已迟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未到期和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但债权人专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中断时效,可以不受债务人迟延履行的限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且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的权利并没有丧失,但债务人处分机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即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其权利。倘若妨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兔除第三人的债务,则债务人不得为之。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受偿。

你对他有债权 他对别人有债权 他不找别人要债也不还你债 你可以替他要债来还你 最通俗的解释。。。 代替他的位置来要债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该权利具有以下特点:A.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B.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C.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D.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再从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所谓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当你的债务人不清偿你的到期债务时,如果他本身也是第三人的债权人,且拒不行使自己已经到期的这个债权时(通常情况就是为了不让你获利),这时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这个第三人,向他追索这一债权(追索的范围以该第三人欠债务人的债务范围为限)。追索的方式只能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你作为原告,第三人作为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行使代位权的所有费用先以追索回来的债权偿还,最终是要由债务人来承担的

广义的代位权包含很多种,包括申请代位求偿权,申请代位执行权,代位继承。
狭义的代位权仅指代位求偿权。上楼的大部分正